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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作者:河南日报 张建新

      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迎着和煦的惠风,中原大地涌动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春潮。

  社会管理职能怎样加强?管理方法如何创新?在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看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就是“立足”与“跳出”的过程,“‘立足’为本,是职能定位;‘跳出’为魂,是服务大局。简单地说,就是既要准确定位职能,扎实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稳定,又要破除一隅之见,放眼全局,创新思路,促进和谐。”

 

立足本职


 

夯实基础保稳定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始终坚持夯实基础,扎实履职,立足本职保稳定。

  监狱的安全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全省监狱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坚持抓严格管理,抓排查隐患,抓整改落实,抓制度执行,抓设施完善,抓达标建设,确保监狱管理符合社会管理创新要求。

  省新郑监狱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监管改造职责,对监管安全做到24小时直接管理、不间断检查;每周研究部署,举一反三,加强防范,确保安全。在创新执法监督方面,省新郑监狱从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离退休老干部、罪犯亲属中聘任了36名执法监督员,各个押犯监区配齐纪检监察员,在服刑人员中设立20名廉政信息员,构建全方位立体监督网络,进一步增加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用严格的执法监督规范各项管理活动,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提高安全稳定系数。

  王文海说,省新郑监狱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准确定位监狱职能,牢固树立首位意识,明确首要任务,落实首要标准,认真履行监管改造职责,在夯实监管改造基础、创新执法监督手段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机制,创新了相应的工作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和督察体系,确保了安全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省新郑监狱的探索,代表了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向。

 

放眼全局


 

创新思路促和谐


  2月25日,省新郑监狱监狱长禹小明给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张某送上了一笔回归保障金。张某高兴地说,有了这笔回归保障金,他回去后就可以开一个电动车修理铺,生活就有了保障。

  据禹小明介绍,回归保障金,就是监狱根据服刑人员意愿,将他们每月劳动奖励的20%~50%进行单独积累。同时,监狱再拿出与服刑人员积累相同的资金,作为回归保障金,在服刑人员出狱时一次性发放给本人。推出这一制度后,服刑人员积极响应,纷纷参与,改造热情空前高涨。

  王文海说,服刑人员回归保障金制度一方面激发了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服刑人员出狱后短期内的生活及就业支出,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省新郑监狱立足本职抓改造,跳出监管抓改造,从落实“首要标准”的高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实,省新郑监狱的这一做法,只是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各项业务工作中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教育改造工作大胆创新,探索了“首问负责制”、“点警制”、“约谈制”、“十必谈”等工作方法,创建了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指导中心、新生就业基地,组织职业推介会,打造“无缝对接”新格局,有力提高了改造质量,有效降低了重新犯罪率。

  法律援助工作着眼服务民生大局,在全国首创 “应援尽援”,创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法院、公安机关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构建了“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法律援助工作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大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

  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三调联动”模式,积极推动病患、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纠纷有效化解,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专项攻坚活动,罢访息诉,定纷止争,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省司法厅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职能,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和开展重大项目工程、大招商、企业兼并重组等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十二五”规划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生动实践给司法行政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带来了新的变化。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亮点频闪, 13项工作位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司法部要求以各种形式介绍推广河南的做法和经验。2008年以来,人民群众对我省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率连续六次位居全省政法系统首位。2010年底人民群众满意率再创新高,达95.79%,省司法厅再次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